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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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入团积分制办法(2024 版)》的通知
2025-05-23 18:14  

各系团总支:

现将《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入团积分制办法(2024 版)》印发给你们,内农职院团发〔2024〕4 号《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入团积分制办法(修订)》废止。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入团积分制办法(2024 版)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学院在入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环节实施积分制入团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入团评价参考细则,着重考察发展对象在“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记录,无宗教信仰。

第三条 政治标准合格、最近一学期思政课考评及格(60分及以上)、8 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内参与志愿服务为入团必备条件,大二以上学生(含专升本二年级学生)在满足必备条件的基础上方可按照本办法进行积分。

第四条 大一学生、专升本一年级学生满足政治标准合格、8 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即可,各系可按照入学以来学生表现及对班级的贡献度择优发展,不按照本办法积分。

第五条 最近一学期的思想政治课成绩,90-100 分的积10 分,80-89 分的积 5 分,70-79 分的积 3 分,60-69 分的2积 1 分,低于 60 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积分。

第六条 如学生一学期涉及多门思政课程的学习成绩,满足任意一门思政课成绩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即可;且以其中一门思政课成绩的最高分积分即可。

第七条 完成团前 8 学时团课教育的积 5 分(其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不少于 2 学时)。

第八条 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及各类团日活动积10 分,由各系团总支老师进行评判打分。

第九条 志愿北疆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在 100 小时以上的积 15 分,90 小时以上的积 10 分,80 小时以上的积 9 分,以此类推,10 小时以下的积 1 分,志愿服务时长为 0 小时的为不符合要求不予积分。以 2023 年为例,5 月通知开展新发展团员工作,观测志愿北疆时长的节点为 2022 年 5 月—2023年 4 月。

第十条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类活动特别是院系大型活动(以到梦空间活动记载为准),累计参与活动次数在 20 次以上的积 10 分,15 次以上的积 7 分,10 次以上的积 5 分,5 次以上的积 2 分,5 次以下不积分。以 2023 年为例,5 月通知开展新发展团员工作,观测到梦空间活动的节点为 2022年 5 月—2023 年 4 月。

第十一条 最近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二分之一的积 2 分,在班级前三分之一的积 5 分。

第十二条 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学生、学院石榴籽班优秀学生、对学院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和重大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获得自治区级(包括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学生,额外积 10 分。参加区级(包括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校园文化活动类比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积 3 分、二等奖的积 5 分、一等奖的积 10分。重复获奖按照最高等级进行积分。

第十三条 各系团总支要严格按照积分办法,根据名额分配,将系内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积分排名高低等额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将对学生入团必备条件进行再次审核。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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